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使同学们充分了解我校有关学生资助政策,我们汇编了《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供你们参考。
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生,申请对象为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申请对象为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服兵役学费资助
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校内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800元、400元和300元。
勤工助学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其他资助项目
除上述资助项目外,还设立有“绿色通道”,学生在校期间出现重大疾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突遭自然灾害等导致生活临时陷入困境的,单次救助额度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1000元、2000元和4000元。
特别提醒:
如果您有学生资助政策方面的其它疑问,可向学校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咨询。
电话:0373-6330015
0373-6330240
希望广大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练就过硬本领,发扬奋斗精神,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发光发热,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习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