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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2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1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在校党委、校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强化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不断巩固和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道德支撑和思想保证。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决定开展202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文明班级:全校班级

(二)文明宿舍:全校宿舍

(三)文明教师: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四)文明学生:全校取得正式学籍的大学生

(五)文明网民:全校师生

(六)文明社团:全校正式备案的社团

二、评选标准

见附件1。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名额

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文明社团由校团委推荐3个。

(二)评选程序

1.各单位要根据评选标准开展相关评选工作,相关表格见附件;原则上,近三年获得相同荣誉称号的不再评选。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上报评选结果后,由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和纪检监察室等依据评选标准,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确定拟表彰集体和个人名单,报校党委研究决定。

四、材料报送

请于3月22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申报表及汇总表(见附件3-9,一式一份)纸质版盖章签字后交至指定部门。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图书馆1212)陈红雨处,邮箱:420960063@qq.com,电话:0373-6330016。文明教师、文明网民、文明社团交至党委宣传部(图书馆1020)刘思骋处,电子版发至邮箱18639097215@163.com,电话:0373-6330011。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周密安排布置,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扎实做好推荐评选的各项工作,确保评选出的集体和个人能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严格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自下而上、择优推荐”的原则进行评定,做到评选条件、评选名额、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四公开”,各推荐单位应在一定范围内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

(三)强化责任。各单位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出来。加大对报送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的核验,确保申报材料内容准确、真实。此次评选结果将作为2024年度河南省、新乡市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的拟推荐对象。


附件:1.202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

标准

2.202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

分配表

3.新乡工程学院文明班级申报表

4.新乡工程学院文明宿舍申报表

5.新乡工程学院文明教师(教工)申报表

6.新乡工程学院文明网民申报表

7.新乡工程学院文明学生申报表

8.新乡工程学院文明社团申报表

9.202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汇总表



                                                  中共新乡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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