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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评选2015-2016学年先进党支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9-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先进党支部的评选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先进党组织评选办法(修订)》(院党字〔2015〕52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5日

二、评选范围

全院39个党支部参加“先进党支部”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党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支部委员会团结协调,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党支部工作,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拥护。

3.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健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支部会议记录认真齐全,效果好。

4.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党员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能够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所属师生员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工党支部能够团结带领所属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改革、建设和发展,较好地完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任务;所属教工党员无违法违纪现象。学生党支部能够团结带领广大学生认真搞好学习,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健康成才;所在的学生班级(专业、年级)学风、班风良好,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考研率等各项指标能够走在前列;所属学生党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凡出现以下情况的,不得评为先进党支部:

1.对重大政治事件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2.所属师生员工中有参与“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教育未转化者;

3.出现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的;

4.所属师生员工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所属教职工中有受到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6.所属党员中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四、评选名额

先进党支部名额一般按照党总支下设党支部总数的10%确定。名额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办法。

五、评选的办法和程序

各支部自评报告内容包括:自2015年至2016年5月以来党支部工作的基本状况、各项工作制度、主要成绩、经验体会。请各总支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报组宣部。

六、表彰奖励

对先进党支部,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经校党委审定后授予 “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并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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