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是学校的重要教学资源。为进一步规范教室使用与管理。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规范。
1、保持肃静,不准在走廊、教室内打闹或大声喧哗。
2、保持走廊、室内的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教室吃东西、乱扔垃圾或者将垃圾遗弃在课桌抽屉。不得携带食物、饮料等影响教室卫生及设备安全的物品进入教室。
3、严禁在教室设备、课桌椅、黑板和墙上涂写、刻画和张贴,不准在教室使用明火和违章用电。
4、不得穿拖鞋、背心、运动短裤进入教学楼,教学楼内不得勾肩搭背,不得倒插教室门进行自习,不得在教室内留宿过夜。
5、楼道内和教室内禁止吸烟。
6、注意节约水电,不使用水电时应立即关闭。
7、如需使用教室必须向教务部提交申请,对擅自使用教室者予以严肃处理。
8、对在教学楼内扰乱教学秩序无理滋事人员,根据《学生手册》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活着上报司法机关予以处罚。
9、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后勤保障部工作人员有权制止、批评教育和责令赔偿。广大师生应自觉遵守教室使用规定,服从职能部门的管理。
10、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
新科学院后勤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