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品牌形象统一管理,规范校内各单位标识、标语的使用,维护学校整体文化形象,避免标识及宣传语使用混乱,现对全校各单位的图形标识、文字标识开展备案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1. 各单位自行设计或使用的图形标识(LOGO);
2. 各单位对外宣传使用的文字标识、标语;
3. 上述标识的设计理念及含义阐释。
二、提交内容及要求
1.图形标识文件
2. 文字标识文件
3. 填写《标识备案登记表》(附件1),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提交方式及时间
1. 电子材料:标识文件、登记表打包发送至邮箱:xxgcxydwxcb@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标识备案】+单位名称”;
2. 纸质材料:登记表原件提交至党委宣传部(图书馆1020);
四、其他说明
1. 备案后如需删除或修改请及时提交申请;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落实备案,共同维护学校品牌形象的系统性与严肃性。
联系人:刘思骋
联系电话:0373-6330011
附件: 《新乡工程学院标识备案登记表》
党务工作部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