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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和对第一批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继续开展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培育工作,同时对第一批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品牌申报

(一)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品牌的评选标准、方法步骤及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开展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培育工程的通知》(院党字〔2016〕15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单位需将填好的《新科学院党建品牌申报表》、《新科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品牌申报表》和汇报用PPT于3月18日下午6点前报送至组宣部组织科。为方便论证,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品牌申报可附照片或影音视频等资料;

(三)组织召开“新科学院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品牌申报会”,每单位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品牌检查考核

(一)第一批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创建实施单位,要对两年来品牌的实施效果、经费使用情况、目前存在问题、下一步努力方向等进行梳理总结,并形成工作报告。

(二)组织召开“新科学院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品牌汇报会”。品牌创建实施单位依据上述工作报告制作汇报用PPT,并于3月18日下午6点前将上述两项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组宣部组织科(每单位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宣部邀请相关专家,对第一批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进行检查考核,并对实施效果较好的品牌追加经费扶持。

附件1:新科学院党建品牌申报表

附件2:新科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品牌申报表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