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学院的改革和事业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保障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院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院党字〔2016〕6号文件精神,经院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选举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组成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是院党委领导下的二级基层党组织,是所在单位的政治核心。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兼统战委员)1人,宣传委员(兼纪检委员)1人。
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的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得到群众公认。
3.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党务工作,党性强、政治业务素质高,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有奉献精神。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三、工作程序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首先要向院党委呈报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见附件1),交至组宣部。按照相关程序确定,经院党委会同意、批复后,于5月12日前召开党员大会,并将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见附件2)报告至组宣部,院党委同意后予以批复。
四、选举办法
1、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采用无计名投票的差额选举办法产生。
2、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设3人,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当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的规定,确定委员候选人为4名,差额1名。
3、委员候选人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预备人选,经院党委审查原则同意后,由党员大会选举确定。
4、选举设监、计票人3人,其中监票人1人,计票2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需经大会通过。
5、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收到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选票见附件3)
6、大会选举结果须报院党委批复。
7、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做好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是党内民主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以对学院改革和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的建立工作。
2、严格程序,保障党员权利。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是党员履行民主权利的过程。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选举程序,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权利。
3、着力工作,抓好各项建设。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做好新当选委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学习党的相关知识,明确工作职责,掌握工作方法。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要及时开展工作,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完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日常管理、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
附件1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院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关于选举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的通知》要求,决定召开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大会。现将大会有关事项予以请示:
一、会议时间:×年×月×日
二、会议地点:×××
三、会议议程:选举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
四、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
………………
妥否,请批示。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年×月×日
附件2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关于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的请示
院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按照《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关于选举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的通知》要求,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年×月×日召开了党员大会,进行了差额选举。选举结果:×××、×××、×××等三人当选为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并讨论了各位委员的分工,报告如下:
××× 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 任组织委员兼统战委员
××× 任宣传委员兼纪检委员
妥否,请批示!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年×月×日
附件3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选票
填写说明:
1、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设3人,委员候选人为4名,差额1名。
2、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同意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在候选人姓名下画“√”视为同意,若另选他人,请在选票表格处填写另选人姓名并画“√”。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2、画写选票的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画写全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选票无效;画写部分模糊不清,可以辩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辩认的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