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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7 作者: 来源: 点击:

豫教党〔2013〕13号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各高等学校党委、纪委,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学校):

    现将《2013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3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

                                                             2013年4月8日

附 件

2013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全会和教育部有关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中原经济区建设实际,紧紧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项总任务,牢牢把握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一条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着力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党的纪律和作风建设

    1.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校园网等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不给错误思想、政治谣言、反动言论传播的空间。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

    2.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若干意见,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落实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各项制度,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各高校、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都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并认真落实,每年年底前进行专项检查并将结果报告上级党组织。各级教育纪检监察组织要带头落实规定要求,强化日常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3.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坚决查纠以权谋私行为。加大教育经费监管力度,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2)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3)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4)继续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5)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6)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7)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反弹。

    二、深化专项治理,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4.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实名制学籍信息系统,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各项教育惠民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管体系,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进行常态化监督。

    5.严格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收费行为。(1)以城市义务教育择校热点地区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招收特长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2)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各地推荐给学生的教辅材料必须从我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选取,一教一辅,供学生选用。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3)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等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兴趣班、特长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在保教费之外收取任何费用。(4)严禁公办中小学进行有偿补课。任何公办中小学不得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公办中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校外有偿补课。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奖、晋升、职称评审等资格,并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5)严格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管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6)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20%,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禁止在择校生之外招收借读生、自费生。根据国家安排,今年要开展《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6.加强对中小学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对已完成清理规范工作的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和高中阶段改制学校进行复核。定性为公办学校的,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招生收费政策,定性为民办学校的,履行民办学校审批手续,取得办学许可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必须做到法人、办学场所、财务、招生、学业证书“五独立”,没有清理规范到位的,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政策。

    7.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创新、为民、务实、清廉、和谐”的“五型”机关建设。加大作风整顿力度,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作风霸道、脱离群众、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等不良行为。大力推进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注重运用科技手段防治腐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学校行风活动,建立纠风治乱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继续开展群众满意的县区招生服务大厅评议活动和重点处室评议活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大力推进“阳光治校”,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

    8.继续开展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校务公开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召开全省高校“三重一大”、校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工作推进会,交流工作经验,提升工作质量。各高校要继续在完善配套制度、认真落实制度上下功夫;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促进高校民主依法治校,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民主监督权利,以公开透明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9.加强对高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继续加强对高校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落实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今年突出三个重点:(1)深化科研经费使用监管。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视频会议精神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3个文件要求,对本校科研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梳理,研究制定相关措施。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将组织专项监督检查。(2)规范高校校办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理顺校办企业产权关系,完善管理体制,明确监管责任。学校要认真履行出资人的管理职责,依法对投资效益进行考评,做好风险防控和跟踪管理,杜绝国有资产流失。校办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和有效的激励、监督、约束机制,加强校办企业科学监管、规范运行。继续巩固教育系统基建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规范管理,加强监督,防范风险。(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教师行为规范,配套建立考评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进一步深化学风建设,加强学术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学术诚信同业监督机制,加强学术活动全方位监督和约束。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加大优秀师德典型宣传力度,促进形成重德养德的良好风气。

    10.加强对高校违规招生及相关乱收费行为的治理。规范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政策,杜绝暗箱操作和徇私舞弊。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行为,严禁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加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严禁以中外合作办学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乱收费。加强高校招生执法监察,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大对高校违规办班、滥发文凭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行为。

    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持续完善惩防体系

    11.做好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工作。认真总结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经验,出台全省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健全督查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

    12.继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查风险、筑防线”活动。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各级各单位要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回顾,不断把这项工作推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13.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党纪、政治品行和从政道德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化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重视和发挥互联网、微博、短信等各类新兴媒体作用,扩大廉政宣传的覆盖面。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和引导工作。充分发挥高校学科和人才优势,推动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创新。

    14.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积极探索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措施,推进权力运行公开规范。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群众评议、重大事项报告和信访监督等制度。把廉洁理念融入教育各项改革措施中,科学配置权力,有效制衡权力,从源头上防范腐败滋生。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部门履行职责,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权力部门的监督。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扎实开展制度建设专项推进活动。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开展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教育行政职权规范行使的监督检查。

    15.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认真核查案件线索,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大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物资采购等高校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强化中小学校长职务犯罪预防;加强对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特点和规律的研判,进一步提高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工作水平。要通过查办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加强制度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发挥治本功能。

    五、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16.强化责任。各级党组织都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项教育业务工作之中,纳入党委行政总体工作部署,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

    17.改进作风。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以转变工作作风为契机,促进工作理念、思路和方法的提升,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健康发展。要以开展“求真务实清廉”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坚决反对特权,反对与民争利、以权谋私。

    18.突出重点。坚持项目带动,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推进和整体提升。各单位都要注意围绕事业发展的重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教育改革发展的难点,结合实际,每年抓住一两件大事难事,下大力气,狠抓落实,善始善终,彰显成效。

    19.凝聚合力。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来参与和支持反腐败工作。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形成全党全社会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