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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科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16-11-0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推进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进程,根据中央、省委和省委高校工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意义

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加强思想理论建设的主要形式。建立学院党委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旨在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用正确的理论和科学发展观指导学院改革和发展,并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和示范作用,促进全院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政治理论学习的深入开展,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二、人员组成

1.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学院党委委员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以由其他单位负责同志列席参加。

2.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和学习秘书。组长由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学习秘书由青年委员担任。

3.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负责提出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集中学习讨论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学习秘书负责起草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材料和必读书目,负责理论学习的时间、地点、人员的协调和落实等工作,并做好学习记录。

三、学习内容

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重大方针和政策。学习以原著为主。

2.学习高等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及当今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最新知识。

3 .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四、学习形式

1.全年安排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

2.党委中心组学习以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为基本形式,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8次。同时要安排好个人自学。

3.专题研讨一般安排主题发言、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也可围绕主题,邀请有关领导同志或专家学者以讲课、辅导或组织观看录像等形式进行。

五、学习要求

1.学院党委书记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学院要求,认真做好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组织工作。要制订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做好学习记录。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带头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

2.要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国情、省情和学院改革发展的实际开展理论学习活动。不能以研究工作代替理论学习和讨论,确保学习实效。

3.要建立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考勤和考核制度,每位成员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中心组成员要联系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搞好自学,做好读书笔记,按时参加集中学习,认真准备发言提纲,每年要撰写1篇理论文章或学习体会。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运用科学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新科学院党委

二〇一六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