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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员日常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2-10-14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加强我院学生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我院在校学生中的中共预备党员、中共党员。

二.考核内容

1.能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在各方面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能积极参与党支部组织的党的基本知识及有关文件的学习。不断增强自身党性修养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能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不打折扣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3.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自觉密切联系同学,主动参与院、系工作,自觉为同学们服务,做好同学们的思想工作,并及时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汇报同学们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4.入党后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与不良现象斗争。

5.充分发挥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重大活动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开展比学习、比科研,争当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在构建和谐校园的实践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认真做好本班和联点班级的党建、推优、政治学习等活动。在同学们中建立广泛的群众基础,树立党员良好形象,积极正确引导广大同学向党组织靠拢。

7.积极参与院、系的学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影响并带动周围的同学。

8.注重在社会上的影响,积极主动帮助别人,参与各项公益活动,树立学生党员的良好形象。

三.考核办法

1.在民主评议党员班级民意测评中,无不合格票者得满分20分。每获得不合格票一票扣5分,扣完为止。

2.本人每学期各科学习成绩均在及格以上者得满分20分。出现一门不及格扣5分,扣完为止。

3.自觉参加党支部会议者得满分10分。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需请假者,必须会前提出申请,经支部书记同意后方可准假。

4.每学期向党支部书面递交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的思想汇报,每份得5分,满分10分,得满为止。

5.本人英语、计算机过级者得5分,在期刊杂志发表文章者每篇得5分,参加各类竞赛获院级三等及以上名次者每项得5分,满分10分,得满为止。

6.在学生中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者得满分10分,组织安排的工作不积极、党员联点班级工作开展不及时、不按时交纳学费、不服从学院的各项安排等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7.本人能在本班、本宿舍、联点班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本班、本宿舍、联点班级的全面发展。本班、本宿舍、联点班级获得集体荣誉称号者每项得5分,满分10分,得满为止。

8.本人每月向党支部书面递交反馈学生思想、生活、安全、学习基本情况的报告一份,得5分,满分10分,得满为止。

四.考核结果

1.考核工作由院党委统一组织,各党支部具体实施。

2.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次,A≥85,C≤50,由党支部公布。

3.评为C等或有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党员中,是预备党员的延期转正,是正式党员的予以党内纪律处分。

4.评为A等的学生党员,由党总支颁发“优秀学生党员”荣誉证书,并获得评优资格。

5.考核结果装入学生组织档案材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