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备党员应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并分配适当的工作。
2.对预备党员要进行正确对待预备期的教育,使其自觉接受党组织对自己的教育和考察。
3.重点考察预备党员的政治品质;是否遵守党的纪律,起模范带头作用;是否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
4.预备党员要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各季度自我总结时间按入党之日起,每三个月为一跨度;转正申请时间为按期转正前2-3天填写。
5.每个季度进行一次个人小结,支委会应对个人小结和实际表现进行考察,将考察意见分别由党小组组长和党支部书记填入《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内并及时反馈本人。
6.预备期过半,党支部应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对其履行党员义务情况进行评议,并将评议意见填入表内。
7.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要求学习和必读一定数量的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