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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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培养

发布日期:2012-10-14 作者: 来源: 点击:

 

1.对于新提出入党申请的学生,党支部要在30天内派专人找其谈话,并及时派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并吸收申请人参加学习小组。

2.申请人学习小组一般不应超过20人。每两周活动一次。以学习党章为主,辅以有关学习材料。

3.申请人学习小组建立成员档案,记录小组成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4.申请人应每季度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

5.申请人递交思想汇报后,党组织必须派人就思想汇报中的内容与其谈话。

6.申请人对党认识比较明确,有一定的思想政治觉悟,学习成绩优良,工作表现较好,团结同学,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经过团组织推优可以确定为培养对象。

7.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以后,要进行不少于二十五学时的党课培训,成绩合格者发放党课培训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