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下午,文法学院党委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次学习会议以学习廉洁纪律、群众纪律为主题,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本次中心组集中学习由文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黄进才主持,常务副院长罗艳娟、党委副书记刘松梅、团委书记崔征、办公室副主任韩梅参与此次学习会议。
会议开始前,黄进才对《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从“正确理解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深刻把握条例修订的内容特点”、“全面抓好条例精神的贯彻执行”三个方面进行专题讲解,并指出,《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基础性法规,既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行为底线、列出“负面清单”,也为党组织开展纪律监督、实施纪律处分提供了基本依据。
在学习会议上,各中心组成员也发表讲话。罗艳娟表示党员干部要始终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用党的标准要求自己,常怀敬畏之心和感恩之心,不断提高学习的、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勤教为生,廉洁从教,要常修为教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刘松梅表示要紧盯学生工作廉政风险点和教育教学关键环节,切实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将“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深入内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把“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最后,黄进才进行会议总结。他谈到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立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聚焦“关键少数”,增写了“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尽心竭力为党工作、为民造福。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群众纪律体现了党的性质宗旨,是密切党同群众血肉联系、克服脱离群众危险的重要保证。
通过本次集中学习,我院党委中心组成员接受了一次深刻的纪律教育和党性锻炼,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和对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认识。我院将大力推动全体党员把《条例》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在学思践悟中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高质量开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纪律作风建设,以今后的工作实际成效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初审|朱青 复审|朱青 终审|刘松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