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召开教学工作量认定办法研讨会

作者:时间:2025-11-28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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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乡工程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修订)》(新工发〔2025〕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科学、公平地评价教师教学投入,11月27日,艺术学院在学院楼1-A212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审议并讨论《新乡工程学院艺术学院2学时教学工作量的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全体教职工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艺术学院院长张建伟主持。

张建伟指出,学校新出台的管理办法为学院提供了宏观指导,而艺术学院因其专业特殊性,在实践教学、艺术创作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等方面存在独特的教学形态,需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细化标准,确保教师们的辛勤付出得到客观、公正的体现。随后,他就《认定办法》的总则、认定内容及标准、认定流程、附则向大会作了详细解读。他强调,《认定办法》的制定注重引导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积极投身科研创作,将科研成果有效转化为教学资源,不断提升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同时,要通过合理的工作量激励,鼓励教师主动参与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临时性工作等,增强学院凝聚力和教师的归属感。

会后,各教研室围绕《认定办法》中涉及的具体条款展开了充分讨论,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学院将密切关注各方面的反馈,动态优化调整,最终形成一套既能有效激励教师教学热情,又能有力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艺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认定体系,为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注入新动能。

(图片/艺术学院 初审/李锦钰 复审/张园园 终审/张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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