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院发字[2022]153号)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学校审核,本院获得困难生生活补助107人,临时困难补助6人。现将拟获得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月9日-5月1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或来访向艺术学院相关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实事求是,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373-6330065
办公地址:学院楼A-211(南校区)、文渊楼512(北校区)
请及时查看,欢迎监督。
(图片/艺术学院 初审/汪书宇 复审/李锦钰 终审/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