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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第一届“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郑涛     发布时间:2017-03-06   浏览次数: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激发释放高校学生工作活力,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省高校人才培养能力不断提升和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新层次,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一届“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品牌。

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人员(含班主任及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人员)。

二、奖项设置

1.“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10个。

2.“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10项。

3.“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3.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项工作能围绕学生、关照学生和服务学生,校风、学风优良,育人氛围浓厚。

4.坚持依法依规进行学生管理服务,学生工作规章制度健全、管理到位、风清气正。近三年,学生工作人员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学生工作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高度重视学生工作,学生工作队伍配备齐全,团结协作,勤奋务实,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整体素质高,服务育人能力强,师生满意度高。

6.工作成效显著,在全省具有一定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学生工作近三年受到省级及其以上奖励(表彰)或学生工作被省级及其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二)“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品牌。

2.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设计、长期培育,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实践价值。

3.立足学校实际,紧扣时代主题,聚焦当前学生工作热点、焦点和难点,积极创新、凝练学生工作,能充分反映学生工作的举措、做法和经验。

4.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在全省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形成了较为成熟且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曾受到省级及其以上奖励(表彰)或被省级及其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5.培育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较强的实践性、针对性和操作性,育人效果显著,师生评价好、认可度高。

(三)“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岗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学生工作人员(含班主任及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人员,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评)。

2.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以德立身、以德立学,甘于奉献,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在学校及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热爱学生工作,能够主动承担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服务意识强、业务能力高,重视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工作业绩突出,事迹典型感人,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未出现有损师德形象和违规违纪行为。近三年学校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其以上等次,且个人曾获得过校级及其以上学生工作方面的奖励或荣誉。

四、评选办法

1.河南省教育厅制定评选实施细则和组织专家评审,《河南教育》(高教)杂志社负责宣传发动、网络投票等。

2.“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和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评选内容分为两项:专家组评审(占90%)和网络投票(占10%)。

3.“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由专家组根据评选条件评审确定。

五、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2017年2月-3月)。各高校按照本次评选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评选细则,并进行宣传发动,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2.高校申报(2017年4月-5月)。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奖项设置及其评选条件,精心组织,在公平公正评选的基础上,分别推荐各奖项1项(名)。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撰写2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提供5-10分钟的视频资料,其中申报优秀学生工作者另需提供个人2寸彩色电子照片。相关材料于2017年5月31日前经学校审核盖章后报河南省教育厅。

3.组织评审(2017年6月)。河南省教育厅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进行评审,相关奖项组织开展网上投票。

4.宣传表彰(2017年7月-10月)。河南省教育厅对于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工作品牌和先进个人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相关奖项将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六、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本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宣传学校、展示形象、促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切实将学校的好做法、好经验和优秀学生工作者推选出来。

2.精心组织。各高校要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精心实施,规范程序,坚持客观公正、透明公开,确保推荐的项目(人选)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严禁弄虚作假。

3.营造氛围。各高校要广泛动员,全面发动,大力宣传和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生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学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为促进我省高校学生工作实现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材料报送: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D826室,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jytxsc@163.com邮箱)。

联系人:李莹 王琰 贾宝先 0371-69691792 69691790

附件:1.河南省“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河南省“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申报表

3.河南省“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申报表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