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资助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郑涛     发布时间:2016-09-28   浏览次数: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帮助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每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一项重要资助措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举措,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落实好国家政策。现就做好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传,注重诚信教育

国家助学贷款靠学生自己的信用来担保,在校期间由国家全额贴息,毕业离校后由借款学生自付全额利息。因此,各系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相关知识,让每个学生全面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让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学生都能贷上款,做到应贷尽贷。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知识教育,使贷款学生牢固树立诚信意识,认真履行合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杜绝违约行为的发生,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2016-2017学年我院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最高金额8000元。各系要严格掌握贷款对象的确定标准,认真审核贷款学生的申请材料,规范操作程序,既让每一位真正需要并且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困难学生贷上款,同时,确保每一位申贷对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以降低国家金融风险。

三、申请贷款学生的条件

国家助学贷款对象为我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并且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且学籍姓名身份证姓名必须完全一致;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现象;

3.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

4.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资金并按规定履行还款义务。

四、申请与审批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帮助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重要措施,国家助学贷款遵循学生自愿申请,各系严格把关审查,学院复查并上报的程序。

1.学生纸质材料申请

贷款学生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家庭基本情况、贷款原因及金额、还款承诺等。申请获批后向各系领取《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各系需组织申请学生认真填写《审批表》,申请贷款需填写表中全部内容,并提供《审批表》中所要求的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口本家长单页等复印件,每项内容必须准确和完善,比如家庭住址必须从省到村或者社区门牌号逐级填写。

2.学生电子信息填写申请

首次贷款学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注册个人信息,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页面”→点击“注册”→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确定,注册成功后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贷款申请:贷款学生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页面” →点击“高校助学贷款”→输入登录名与密码进入系统→点击左侧的“贷款申请”→点击左下方的“申请”→填写信息→贷款在线申请成功。非首次贷款学生直接登陆,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后进行贷款申请。

如果学生密码或登录名忘记,各系经办人进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系统”按照以下步骤:“学生管理”→“基本信息管理”→点击学生的姓名,在弹出页面中的“学生在线信息”即可看到学生初始密码。各系经办人也可在“学生管理”→“基本信息管理”→“重置密码”代为重置。

3.院系经办人审查

学生在线申请后,各系经办人需导入贷款申请数据:“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明细”→“导入”→点击“确定”;各系经办人在导入贷款申请时要和学生《审批表》中的各项信息认真核对,确保贷款信息的完善和正确。

4.公示

各系在初步确定贷款学生名单后要通过微信平台和报栏张贴等方式公告3天并留存公示照片备查;学院对各系数据审核通过后,通过学院网站主页公示2天。

五、时间安排

助学贷款的申请发放工作安排分三个阶段,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贷款信息录入及初审阶段

9月8日,各系通过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报送2016-2017学年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

9月25日前,各系对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宣传、申报、审查、录入完成。

10月10日前,各系进行公示3天,各系公示结束后把公示图片报送学工部。

10月15日前,学院将通过学院网站主页公示2天。

10月17日前,全院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数据录入工作结束。由于贷款数据最终审批工作必须整体进行,请各系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的录入、上报工作。

2.合同签订及审批阶段

10月下旬,根据开行最终审批人数和金额开始套打借款合同并组织学生签订,整理借款学生贷款档案。同时,各系逐份对借款合同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保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核对每套借款合同和申请表等材料是否齐全,与汇总表上的总数量是否一致;(2)核对借款合同、申请表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是否一致,家庭地址是否精确到门牌号,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3)核对借款合同上借款学生是否签字、捺印、填日期,申请表上的借款人是否签字确认;(4)核对借款合同学校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和日期是否齐全、正确,申请表上的资格审查单位和学院的公章、日期是否齐全。

11月7-8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开行河南分行最终审批的贷款数据打印花名册,报送省资助中心。

11月10日,省资助中心将各高校报送的借款学生花名册、全省学生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情况汇总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报开行河南分行。

3.贷款发放阶段

11月14日,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11月中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对学生贷款到账情况。财务处为学生代扣学费。

六、相关要求

1.所有材料一律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格式符合要求。申请材料内容要填写准确、完整,特别是相关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QQ、电子邮箱等。《审批表》必须有相关人员本人签名按手印,否则,视为无效。

2.各系对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审查要认真负责,确保材料的真实有效。

3.各系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日程安排做好各项准备,统筹兼顾、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在整个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学生均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附件:《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