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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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09    作者:王浩     来源:     点击:

各系(部、室)、院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2020204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0年10月17日上午9:00至12:00。

二、面试地点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B2教学楼五楼。

三、面试方式及环节

此次面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具体环节如下:

(一)自我介绍。主要是观察面试对象的仪容、仪表、仪态,了解面试对象专业及工作经历等情况,考察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二)说课。面试对象结合本人所撰写教案,就本人对拟讲内容的处理及将要采取的教法、手段等进行说明。主要是考察面试对象对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手段的应用,以及教态和学生学习兴趣调动的能力等。通过听取面试对象对拟采用教学方式、方法及试讲内容的处理技巧等情况介绍,考察面试对象的思路是否清晰,是否熟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方法。

(三)答辩。说课结束后,面试对象从答辩试题库中随机抽取3个题目,任选2题进行答辩。主要是考察面试对象专业知识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是否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四)时间要求。自我介绍、说课、答辩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说课不超过8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

四、考生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一)本人准考证。考生于10月14日到人力资源部(B1-215)领取。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与本人申请任教学科相对应的现行教材1本;

(四)本人拟说课内容的教案(按照本人申请任教学科种类,从现行教材中自选相应的内容)1份;

(五)能够体现本人科研水平的科研著作1份,本人撰写的有关论文(含毕业论文,发表与否均可),参编的有关教材、图书,参与的有关课题研究或科研项目等。科研著作尽量使用原件或打印件。

不能提供第(三)、(四)、(五)项材料的,将直接影响本人面试成绩。面试完毕后,以上材料本人自行带回。

五、面试要求

(一)面试当天,考生应按学科分组在8点30前进入考场候考区,检查面试材料及证件是否齐全。

(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面试。

(三)考生进入候考区后,不得远离。应等待考务组工作人员安排,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面试室。

(四)考生如在面试环节中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学院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认定教学事故,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373-6330022     联系人:王  浩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