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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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2    作者:王浩     来源:     点击:

各系(部、室)、院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学院教师资格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即日起至11月13日(限工作日)。

二、体检人员范围

(一)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合格人员。

(二)2015年(含)前入学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

(三)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

三、体检地点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体检中心。

四、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应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粘贴一寸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后到人力资源部加盖印章。

(二)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

(三)体检费用自理。

(四)如未按时参加体检,将影响本人教师资格认定。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王浩 联系电话:0373-6330022

          人力资源部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