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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我院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117)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下半年我院在校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类别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考试大纲》可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相关栏目下载。

  (二)全国统一考试日期115日,各类别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

 

类别

时间

11 5 日(星期六)

上 午

9 00--11 00

下 午

13 00--15 00

下 午

16 00--18 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二、报考条件

  (一)我院在校生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我院在读三年级及以上学生。此类考生报名参加笔试的类别应与本人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层次类别相适应,即满足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二)2016年(不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安排与步骤

(一)预报名。各系负责汇总本院考生基本信息,并于96日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信息采集预报名统计表》(见新科群文件),电子版1份和纸质版2份。

(二)在籍证明。各系自行打印考生在籍学习证明,汇总后到教务部盖章后发给考生,由考生带到报名现场。在籍证明须严格按照省招生办公室提供模板(见新科群文件)。

(二)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校内现场报名点报名(报名点另行通知)。报名时间:98日至10日(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 17:30)。为尽可能不影响教学工作,本次报名仍采取集体分段进行的方式,不接受个人报名(各系采集时间另行通知)。各系须指定学生负责人一名负责带队(须携带本系预报名统计表)。

现场报名流程:

1.材料审核

笔试报名需递交的材料: ①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②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见附件)。

2.信息采集

审核材料通过后,现场采集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信息、指纹信息和图像信息。现场采集时,考生必须听从报名点工作人员安排,严禁拥挤和大声喧哗。考生指纹信息采集中指指纹,如无法采集可更换手指,每人采集三次。采集照片时一律脱帽摘镜,整理头发(发不遮眉、不盖耳)。

3.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完成信息采集后,将现场打印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认真阅读并履行签字手续。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留存联交由考生妥善保管并作为考试入场验证证件之一。

  (三)网上报名

99日至13日,现场报名完成的次日后,考生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上提示的网址、密码和本人身份证号,下载报名现场采集的照片,然后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选择“河南”进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后经过注册,按相关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在现场报名时采集的照片(未现场采集信息或上传照片为非现场采集者,审核将不予通过)、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须与考生现场报名点所在考区一致),提交等待审核。  

  (四)网上缴费

99日至131730,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确认通过网上报名审核后,即可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支付流程图见附件),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考生报名流程图见附件)。根据省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按每人每科41元收取报名考试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其当次报名考试资格,请广大考生注意。  

四、其它有关事项

(一)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后,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周(1031日至115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交验准考证、身份证和诚信考试承诺书方可进场参加考试。

  (二)成绩查询。 1213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笔试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辖市招办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复核科目、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省辖市招办每天向省招办汇总上报数据,省招办在接到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将反馈省辖市招办,市招办将以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

  (三)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四)合格证明。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考试合格证明领取时间及地点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发布(www.ntce.cn),请考生在规定时间之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合格证明,逾期不领,责任自负。合格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

五、重要说明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通知,了解相关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弄虚作假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考生须本人亲自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填报的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能更改。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及他人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

  (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新获得密码,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五)联系人:王浩       联系电话:3693171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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