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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09-02    作者:新科教务     来源:     点击:

 

实践教学是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加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途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在实施实践教学,提高实践教学水平中起着重要作用。为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要遵循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以结合学院制定和实施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为基础,以产学研合作为前提,以合理利用校外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四大职能,把实践教学基地办成学生综合实践教学基地、教师锻炼基地、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基地。

二、建设原则

(一)产学研相结合原则。学院应根据专业建设、学科发展和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条件,积极拓展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校外基地建设新模式。

(二)互惠互利原则。学院在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合作过程中,充分发挥学院和基地双方的人才优势、科研优势,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共同发展,实现共赢。

(三)先进性、多样性原则。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体现行()业产业结构的典型性和综合性,体现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尽可能涵盖多个学科专业;同时,基地的科研、生产、管理等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四)动态管理原则。对于一些条件好、发展稳定并具有积极合作意向的行()业,学院可以建立相对稳固的实践教学基地。有些实践教学基地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以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和基地合作效果。

(五)院、系共建原则。在学院建立相对稳固实践教学基地的基础上,建设一批院级重点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系()可成立相应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协作组,加强与实践教学基地的联系和沟通,提高实践教学基地参与实践教学和基地建设的积极性。

三、基本标准

(一)建立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符合我院学科特点和专业特色;

(二)学院和实践教学基地领导重视,并有专人负责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规划;

(三)实习基地的管理制度健全  ,运行机制良好;

(四)实践教学条件良好,效果明显;

(五)能满足实践教学必需的食宿、交通、学习、安全、卫生等基本条件。

四、建设程序与管理

(一)建设程序

1)学院考查论证。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有一年以上的基础,由教学系()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校外实践基地建设申请表》(附件)报送至教务部,经教务部初审后上报分管教学院长,确定考查论证时间,由教务部组织相关人员到实践教学基地现场进行考查论证,论证通过后报院务办公会审批发文。

2)签订协议。由学院与实践教学基地共同签署协议书,教务部和实践基地单位存档备案。

3)实践教学基地挂牌。学院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签订合作协议后,学院为实践教学基地挂牌。挂牌时间、方式由共建双方协商确定。

(二)建设管理

1)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管理采用学院、教学系()两级管理,以教学系()管理为主。分管教学院长负责领导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统筹规划工作,教务部协同相关教学系()负责基地的建设、实习实践教学内容的安排及其他管理工作。

2)相关教学系()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评估检查,对不能满足教学实践要求的,应会同教学实践基地依托单位及时整改或调整。教务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抽查,对条件和实践教学效果较好的基地予以保留;对条件或实践效果不好、问题突出的基地,将提出整改要求,若限期达不到要求,经学院批准取消挂牌或撤销基地。

3)学院每年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召开实践教学基地总结和研讨会,并结合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进行评估工作。

4)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对协议到期的实践教学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