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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规系关于对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处理办法

发布人:贾浩然     发布时间:2016-02-29   浏览次数:

   一、大功率电器的定义:

大功率电器是指电磁炉、电热壶、电茶壶、电热杯、电热棒、电熨斗、电烙铁、电饭煲、电热褥、电炉、煮水器夹(卷)发棒、煤气炉、电吹风、充电宝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器设备。

   二、用电的其他违规行为:

私拉乱接电线、偷电等违纪行为。

   三、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办法:

根据新科学院的相关精神,结合城市规划系的实际,对违规使用大功率设备的学生、宿舍及班级处理如下:

  (一)评优评先方面:

  1.给予违规使用大功率设备的学生 “通报批评”。

  2.取消违规使用大功率设备的学生该学期的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3.取消违规使用大功率设备的学生该学期的“组织发展”资格。

  4.取消违规使用大功率设备的学生该学期的“奖、助学金”的评比资格。

   5.取消违规使用大功率设备的学生所在班级该学期校、系“先进集体”的评比资格。

  6.取消违规使用大功率设备的学生所在宿舍“文明宿舍”的评比资格。

  (二)扣分情况

在综合测评时,按照有关规定,将从综合测评的总分中扣除相应的分数(学生本人扣分2分/次,宿舍其他成员扣分1分/次)。

  (三)处分情况

对于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学生,第一次给予全系“通报批评”;第二次通报家长并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通报家长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四次通报家长给予“记过”处分。因此引起火灾事故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此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本规定若与学院其他规定相冲突以学院规定为准。解释权归新科学院城市规划系。

城市规划系

2015-8-20